2011年,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共收到455件商标争议案件
商标争议是针对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的一种争议程序,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一旦商标注册超过五年,就不能对该商标对出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该商标。即使是驰名商标,也需要提出证据证明被争议的商标是恶意注册的,否则也一样要受到五年期限的制约。因此,驰名商标的所有者必须掌握新标志的注册资讯,并警惕可能发生的商标淡化案件。
1、对抗恶意注册;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3、在不正当竟争或商标侵权案件中,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加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抢注问题。
1、加强行内战略机构的合作,进行品牌许可,增加品牌许可费用;
2、使企业品牌价值升值,增加无形资产;
3、增加在业内的品牌响力,加强客户的品牌忠城度。
比如以下大家熟知的品牌:
注册商标 | 销售的产品图样 | 商标所有人 | 类别 | 认定的商品或服务 |
![]() | ![]()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 | 蜂蜜;食品用糖蜜; 非医用营养粉 |
![]() | ![]() | 山东帝豪酒业有限公司 | 33 | 白酒 |
![]() | ![]() | 深圳市金凤凰家具 集团有限公司 | 20 | 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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